個人出租房屋應繳多少稅?
發(fā)布時間:2013/8/21 10:13:22
個人出租房屋應繳多少稅?
家里有房屋對外出租的朋友,如果承租人索要發(fā)票,或者承租房屋辦公司,做賬需要租賃費發(fā)票,可到稅務局代開。
個人出租房屋,不論用于居住還是商業(yè)用途,至少應繳以下幾種稅:
舉例如下:
張某將一商鋪出租,年租金10萬元,應繳稅金計算如下 :
一、 房產稅:100,000 X 4% = 4000 元;
二、 營業(yè)稅:100,000 X 3% X 50% = 1500 元;
三、 城建稅、教育費附加:1500 X 10% = 150 元;有的地方按11%征收。
四、個人所得稅:
100,000 / 12個月 = 8333.33 大于 4500元;每月按20%扣除生計費,再至多扣800元修繕費,之后,再打八折,按10%繳。
即:(8333.33 - 8333.33X20% - 800) X (1-20%)X 10% = 469.33 元/月,則全年應繳:469.33*12 = 5631.96 元。
上述如果月租金低于4500元,只按每月800元扣除生計費。
以上合計稅金:4000+1500+150+5631.96 = 11,281.96 元,相當于租賃費的11.28%。
僅供參考。 京九絲綢楊波計算。2013-8-21。